三套房贷款政策:山东篇
山东省在三套房贷款政策上主要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政策如下:
首套房贷款
首套房贷款是指借款人为购买其名下第一套住房而申请的贷款。在山东省,首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套房贷款
二套房贷款是指借款人为购买其名下第二套住房而申请的贷款。在山东省,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三套房贷款
三套房贷款是指借款人为购买其名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而申请的贷款。在山东省,原则上暂停发放三套房贷款。但对于以下情况可以申请三套房贷款:
借款人名下三套住房中有一套已出售且产权过户满5年;
借款人名下三套住房中有一套因继承方式取得且产权过户满5年;
借款人名下三套住房中有一套已因市政拆迁等原因注销;
借款人名下三套住房中有一套为农村自建房;
借款人名下三套住房中有两套已通过公积金贷款还清;
借款人名下三套住房均已出售且无未还清贷款。
符合上述条件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其他相关规定
除了首付比例和贷款期限以外,山东省的三套房贷款还需注意以下相关规定:
商业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基础浮动,具体利率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资质和贷款风险自主确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贷款人需具备稳定的还款能力,并符合各商业银行的其他贷款要求。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