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由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理和管理的免息免担保贷款项目,旨在帮助家境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及高职高专在校生完成学业。该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学生毕业后待就业后再逐年还本。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没有超过国家助学金标准。
在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截止到9月1日,学生尚未取得学士或更高学位。
身心健康,没有不良记录。
所在学校已加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委员会,并接受教育部审定。
还贷方式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等额本息:在贷款期限内,每月还款金额相同,其中一部分用于还本,一部分用于支付利息。这种还款方式会随着还款时间的增加,利息部分逐渐减少,本金部分逐渐增加。
等额本金:在贷款期限内,每月还款的本金部分相同,利息部分则会随着剩余本金的减少而逐渐减少。这种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但随着还款时间的增加,还款压力会逐渐减轻。
先息后本:在贷款期限内,前几年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待达到还款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这种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较小,但后期还款压力较大。
还贷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贷期限一般为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还款期自学生毕业后次年的10月1日起算。
还款渠道
学生毕业后需要及时办理还款手续。可通过以下渠道还款:
中国建设银行助学贷款还款专户95588;
登录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官网,通过在线还款系统还款。
免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还国家助学贷款:
因公牺牲、死亡的;
成为国家规定的残疾等级一、二级人员的;
被依法宣告为全残的;
以优异成绩毕业后,受学校推荐并经教育部认定为国家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
以优异成绩毕业后,受学校推荐并经教育部、民政部认定为到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极大地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让他们能够安心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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