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财政性教育助学基金出资,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学生的一项政策性助学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
借款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品学兼优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绩良好,一般要求平均成绩在班内前50%。
三、正常入学
借款学生为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在籍学生,学籍为贷款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并通过教育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整合后动态维护。
四、非在职状态
借款学生不能为在职人员,包括已签订就业协议、已缴纳社会保险或已取得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逾期还款;
欠款未还;
恶意透支;
信用欺诈等。
六、提供符合要求的共同借款人
借款学生原则上应当提供符合条件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一般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能力,在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其他要求
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增加其他适合本校学生情况的审批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以向本人就读学校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由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并报送银行。银行将对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将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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