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抵押贷款撤押流程
在上海解除抵押贷款的抵押状态,即为撤押。撤押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 准备材料
1) 贷款结清证明:由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证明贷款已结清。
2) 房屋他项权证:原办理他项权证的原件。
3) 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 身份证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5) 撤押申请表:由贷款银行提供的撤押申请表,需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
2.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原贷款银行办理撤押申请。银行会审核材料,符合条件后出具《贷款结清通知书》。
3. 缴纳撤销抵押登记费
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撤销抵押登记费,一般为每套房屋50元。
4. 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1) 到上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凭材料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需携带《贷款结清通知书》、房屋他项权证、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
2) 填写《抵押权注销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5. 领取新他项权证
经过审核无误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签发新的他项权注销证明,证明抵押权已解除。
6. 注销他项权证
到原发证的登记部门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缴回原他项权证。
7. 领取新房产证
凭注销后的他项权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新的房产证,证明房屋已无抵押状态。
注意事项
1) 撤押需要提前向贷款银行预约,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2) 贷款结清后应及时办理撤押手续,以免影响房屋交易或办理其他业务。
3) 撤押费用可能因银行或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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