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信用贷款还款方式
天津公积金信用贷款目前支持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每月偿还的本金逐渐减少,利息逐渐增多,前期还款压力较大。
等额本息:每月偿还的本金和利息之和相等,整个贷款期间还款压力基本保持稳定。
天津公积金信用贷款额度要求
天津公积金信用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家庭名下所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且最高不超过70万元。
具体要求:
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天津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6个月以上,且公积金正常缴存;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信用良好;
无不良信用记录;
所购住房位于天津市行政区范围内;
所购住房用途为自住,且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
天津公积金信用贷款用途限制
天津公积金信用贷款的用途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租赁住房(包括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和市场租赁住房);
支付首付款、月供、装修等购房费用;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仅限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天津公积金信用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投资、炒房;
购置商业用房;
其他非自住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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