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贷款新政:有哪些新变化?
天津市近日出台了新的贷款政策,旨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经济恢复。以下是新政策的主要变化:
降低贷款利率
新政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执行利率不得高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0倍。政策有效期从2023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增加信贷额度
新政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和普惠的信贷投放。政策要求每家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增长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均不得低于20%。
放宽贷款条件
新政放宽了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条件。例如,取消了小微企业贷款抵押担保要求,增加了信用贷款的比重,简化了贷款申请手续等等。此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可酌情降低首付比例、延长还款期限。
延长还款期限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新政延长了贷款还款期限。对于主营业务收入和实际税费营收增速大幅下滑的企业(主要是旅游业)以及酒店、餐饮、零售等行业小微企业,可临时调整还款计划,适当延长还款期限,不纳入征信记录。
鼓励科技创新
新政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将科技创新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15%。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可优先提供贷款支持,利率不高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其他支持措施
除了上述变化外,新政还包括以下支持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贴息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债券融资
支持企业通过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担保贷款
设立天津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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