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以过高的利息和费用出借资金的行为。法律对高利贷的界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
借10000两年还14000是否属于高利贷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借款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4.35%,四倍为17.4%。因此,借10000两年还14000,年利息为4000元,年利率为40%。远超17.4%的合法利率上限,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法律后果
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出合法利息的利息。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为生产经营者而向其放贷,并收取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的,借款人有权请求法院减少利息。
出借人向自然人放贷年利率超过36%的,借款人有权请求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借款人只需偿还本金。
出借人向社会放贷年利率超过36%,同时具有以下情形,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为诱饵,吸收资金;吸收资金规模较大。
如何避免高利贷
1. 选择正规贷款机构:选择有资质的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
2. 核查年利率:借款前仔细核查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年利率,避免超出合法利率上限。
3. 保留凭证:保留借款合同、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以备维权时使用。
4. 提高警惕:警惕高息诱惑,天上不会掉馅饼。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