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计算及司法解释
高利贷认定计算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利率,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4倍确定。超出此利率的,除借贷合同约定利率高于法定利率四倍且未超过年利率24%的以外,视为高利贷。
实例计算
借款金额:30万
借款期限:3年
还款金额:44万
年利率:44万/30万 - 1 = 46.67%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4.35%
参考利率:4.35% x 4 = 17.40%
该笔借贷年利率46.67%明显高于参考利率17.40%,因此属于高利贷性质。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即使超过参考利率,也不属于高利贷。
注意要点
高利贷的认定标准仅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企业之间的借贷不受此标准限制。
如果借款人已支付高利贷利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借贷双方签订的借贷合同中明确约定利率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未明确约定的,适用司法解释中的计算方法。
高利贷的认定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建议借款人谨慎借贷,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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