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0万不还被起诉后会纳入失信人名单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借款人欠款超过20万元,经法院判决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人名单)。因此,借30万不还被起诉后,判决生效后会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失信人名单的征信影响
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当事人将受到以下信用限制:
限制高消费,如乘坐飞机、高铁等。
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职务。
限制担任国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限制出境。
限制获得金融贷款和政府补贴。
解除失信人名单
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人名单。具体解除条件如下:
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即偿还债务。
经人民法院调查核实,符合解除失信人名单条件的。
当符合解除条件时,人民法院将解除当事人的失信人名单状态,并予以公开公告。
避免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建议
为了避免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建议借款人:
按时还款,履行合同义务。
遇有困难,及时与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
如果被起诉,应积极应诉,争取以和解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一旦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应积极履行义务,尽快申请解除失信人名单状态。
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对个人信誉和社会活动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借款人应谨慎借贷,避免因还款纠纷而受到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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