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的刑事处罚
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诱骗或迫使他人签订合同,并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量刑标准
对于套路贷犯罪的量刑,司法机关一般参考以下情节轻重标准:
犯罪数额:犯罪数额较大、巨大的,量刑会加重。
是否暴力催收: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催收债务的,量刑会加重。
被害人年龄健康状况:被害人年龄较大、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的,量刑会加重。
主观恶性: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大的,量刑会加重。
悔罪态度: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损失的,量刑可减轻。
一般刑期
根据《刑法》,套路贷犯罪的刑期如下: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出借资金并收取利息,其利息已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三倍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轻伤或者自残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浮动
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在上述刑期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节进行浮动,一般浮动幅度为量刑档次的1/2至1倍。情节特别严重或者特别轻微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更大幅度的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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