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核销税务政策
小额信用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较小且期限较短的个人消费贷款。核销是指金融机构因无法收回贷款而将其从账面上注销的行为。
针对个人小额信用贷款的核销,税务政策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方面。
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借款人而言,小额信用贷款的核销一般不属于个人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个人因借款合同解除而获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借款人无需就核销的贷款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小额信用贷款的核销属于坏账损失。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发生的坏账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金融机构对外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坏账损失,准予在发生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金融机构对外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的坏账损失,在发生年度按照贷款余额的 1% 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损失超过坏账准备部分准予在发生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金融机构应在贷款已核销或已确认无法收回时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坏账损失并进行所得税扣除。
2023 最新规定详解
2023年,国家尚未出台针对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核销税务政策的最新规定。因此,目前仍执行上述税务政策。
温馨提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金融机构在小额信用贷款核销后又追回部分贷款,则追回部分应按照贷款收入进行纳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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