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司法解释全文
2019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套路贷的司法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条出借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诱使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或者在借贷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借款人还贷,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第二条出借人以虚假借贷为名,或者利用借贷掩盖非法目的,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第三条出借人以虚高的利率或者其他非法费用,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牟取暴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认定借贷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效。
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
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的成立
借贷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缺少任何一个要件,则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
合同的有效性
借贷合同的有效性是指合同成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力。如果合同存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无效的情形,则合同无效。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效力可以受到撤销、解除或者变更的影响。
违法违规合同的救济途径
对于无效的借贷合同,借款人有权拒绝还款。对于部分无效的借贷合同,借款人可以请求法院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无效部分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并依法追究出借人的法律责任。
套路贷与合法借贷的区分
套路贷是指通过欺骗、胁迫等手段诱使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或在借贷过程中不断追加费用,最终迫使借款人以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的代价还款的行为。合法借贷是指出借人和借款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签订的借贷合同,且借贷利率和费用符合法律规定。
区分套路贷与合法借贷的关键在于:
出借人是否有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
借贷利率和费用是否明显高于市场水平;
借贷合同是否包含霸王条款,侵害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借款人如果遭遇套路贷,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法院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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