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
1. 准备材料:借条、身份证、起诉状副本。
2. 选择法院:根据被告住所或合同履行地管辖的法院。
3. 递交材料:将材料提交至法院立案庭。
4. 缴纳诉讼费:根据借款金额缴纳相应诉讼费。
开庭审理
1. 出庭:原告被告均须出庭参加庭审。
2. 举证质证:原告提供借条、催收函件等证据。被告可以对证据进行质证。
3. 陈述辩论:原告陈述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答辩意见。
调解
1. 法院主持调解:法院将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解。
2. 调解不成:调解不成则继续开庭审理。
判决
1. 宣判: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分析判断,作出判决。
2. 生效:判决书送达后,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若未上诉,判决即生效。
执行
1. 申请执行: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查封财产:法院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以确保债务的履行。
3. 拍卖变卖:若被告未主动履行义务,法院可以拍卖或变卖查封的财产,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特别提示
1. 诉讼时效: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
2. 证据的重要性:借款纠纷中,证据至关重要。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据,需要妥善保管。
3. 律师协助:若借款金额较大或案情复杂,建议聘请律师协助诉讼,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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