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如何办理失信?后果有哪些?
失信的认定标准
个人借款逾期金额超过人民币 2000 元,且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即会被认定为失信。失信行为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
办理失信流程
债权人(借款人)可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失信:
1. 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后,债权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2. 判决或裁决生效: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后,会做出判决或裁决,明确债务人的还款义务。
3. 申请强制执行:判决或裁决生效后,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
4. 拒不履行:如果债务人在申请强制执行后仍拒不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后果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个人将面临以下后果:
限制高消费:被限制购买高铁票、飞机票、三星级以上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限制出境:被限制出境,无法办理护照或签证。
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信用记录受损,影响贷款、入职、升学等。
承担民事责任:可能被追究民事责任,面临罚款或拘留。
影响个人征信:失信记录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体现,影响以后的信用活动。
注意事项
债权人办理失信前,应确保判决或裁决已生效。
债务人在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会加重失信后果。
失信名单上的人员可以提出异议或申诉,如果异议或申诉得到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支持,可以撤销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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