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房贷减免额度
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对房贷利息支出有以下减免规定:
首次购买自用住房且取得贷款的纳税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按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每年扣除额度为12000元。
符合一定条件的第二次购买自用住房纳税人,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每年扣除额度为8000元。
减免流程
减免流程如下:
1. 确认符合条件
纳税人在购房时应确认自己符合上述减免条件,包括首次购房、自用住房、取得贷款等。
2. 准备证明材料
纳税人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房屋产权证明
贷款合同
利息支出证明(如银行出具的利息对账单)
纳税申报凭证
其他相关资料
3. 填写申报表
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表(附表二)中填报房贷利息支出减除信息。
4. 抵扣利息支出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将当年的房贷利息支出,在综合所得额内扣除,最高扣除额度为12000元或8000元。
5. 多退少补
纳税人在申报减免后,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核算,多退少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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