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2万元一周就要求还6万合法吗真实案例
小明向小刚借款2万元,约定一周后还款。但到了还款日,小刚却要求小明偿还6万元。小明认为这笔借款不合法,拒绝偿还。小刚遂将小明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本案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因此借款合同不成立。
此外,小刚主张的6万元还款金额明显高于小明借款的2万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但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因此小明可以随时返还借款。
综上,法院判决小明偿还小刚2万元借款,驳回小刚要求小明偿还6万元的诉讼请求。
借2万元一周就要求还6万合法吗法律解析
借款合同合法成立的条件包括: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主体合法。《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本案中,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因此借款合同不成立。
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根据《关于促进金融公平竞争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LPR的四倍。本案中,小刚要求小明偿还的6万元明显高于小明的借款本金,涉嫌高利贷。
对于高利贷借款,借款人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出借人应当返还借款人已支付的利息,并且不得要求借款人返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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