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高利贷的法律规定
民间高利贷是指个人或企业以高出国家规定的利率向他人借款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即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上限为24%,超过36%的部分利息无效。因此,借5000元,日利率50元,年利率为36500/5000100%=730%,远超法律规定的上限,属于高利贷,该利息约定无效。
民间借贷利率认定
判断民间借贷利率是否合法,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实际借贷利率
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关系
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如果借贷利率明显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且借款人是弱势群体或借款用途不合法,则认定为高利贷。
民间高利贷的法律后果
借款人对于支付的超出年利率36%部分利息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出借人不得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利息,即使借款人已经支付,出借人也无权主张。对于无效的利息约定,借款人不承担还款义务。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民间高利贷,出借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以高利放贷获取非法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