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5万3年还6万的法律依据
合同约定优先
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对借贷关系具有约束力。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借款金额为5万元,还款期限为3年,总还款额为6万元,则该约定优先适用。
《民法典》第683条
《民法典》第683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超过合理期限,借款人仍不返还借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借款利率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对于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约定,司法机关将不予支持。
超过年利率24%部分不予支持
如果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不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仅需偿还本金5万元和年利率24%的利息。
例如,小明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合同约定年利率为36%。根据法律规定,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部分不予支持。因此,小明实际应偿还的利息为5万元×3年×24% = 3.6万元。总还款额为5万元 + 3.6万元 = 8.6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合同约定违反法律,则该约定无效。因此,借款人应当在借款前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借款条件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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