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30万起诉案例最新:最新进展
2023年3月21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个人借款30万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偿还原告人王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相应利息。
原告王某诉称,2022年1月,被告刘某向其借款30万元,用于经营周转,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清。借款到期后,刘某未按期还款,经催要仍未归还。
被告刘某辩称,其确实向王某借款30万元,但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无力偿还借款。同时,刘某还辩称借条上的签名并非其本人所写,系原告伪造。
庭审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王某提供的借条经笔迹鉴定,确认系被告刘某本人所写。同时,法院还调取了刘某的银行流水记录,发现借款到账后,刘某将其用于经营活动。
法院认为,刘某以经营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并出具借条,双方形成了借贷关系。刘某到期未能偿还借款,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刘某辩称借条伪造,法院予以驳回,因其未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偿还原告人王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执行情况
宣判后,刘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查封了刘某名下的部分财产,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目前,该案执行工作正在进行中,法院将继续采取措施,督促刘某履行判决义务,保障原告人的合法权益。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