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不起诉流程图
当借款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以下流程图详细说明了借款人不还6000元的起诉流程:
准备起诉材料
欠条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起诉状
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并送达
法院受理案件后,将起诉状副本和传票送达借款人。
开庭审理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出示证据。
调解和判决
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情况进行调解或判决。
调解成功,双方签订调解书。
调解不成功,法院下达判决书。
判决生效和执行
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冻结财产、拍卖变卖财产等。
注意事项
起诉前,债权人应保留好欠条原件、通话录音等证据材料。
起诉状应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
在开庭审理时,债权人应积极陈述意见,出示证据,争取法庭的支持。
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免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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