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000元不还如何避免成为失信人员?
借款金额大小与是否被认定为失信人员并不直接相关。只要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却没有偿还,且被债权人提交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就有可能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失信人员的认定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人员是指以下人员:
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满3年的,且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了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
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调解书和其他依法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义务的
因此,如果借款人具备偿还能力而不偿还,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就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消除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的消除符合以下条件:
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满3年的,且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了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
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调解书和其他依法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义务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失信记录被消除,对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仍有一定的影响。征信机构可能会保留失信记录的记录,并将其作为评估信用风险的依据。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