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000元遭拒诉
向他人借款遭到拒绝后,借款人能否通过诉讼追偿欠款,一直备受关注。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借款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明确借款1000元也能提起诉讼。
判决内容
原告张某向被告李某借款1000元,李某拒绝归还。张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归还借款及利息。法庭经审理查明,张某与李某存在借贷关系,李某确有1000元借款未归还。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供证据支持。本案中,原告张某提供了借条等证据,足以证明其与被告李某存在借贷关系,且李某的确存在未归还1000元借款的事实。
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张某偿还原款1000元,并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追偿依据
法院判决借款1000元也能提起诉讼的依据主要有两方面: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供证据支持。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合理期限内审理民事案件,并作出裁判。”
因此,只要借款人提供了借贷合同、借条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存在,且借款人已经催告还款,即使借款金额较小,也可以提起诉讼追偿。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提起诉讼也有一定的注意事项:
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法院将不再受理借款诉讼。
举证责任。借款人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借贷合同、借条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诉讼成本。诉讼会产生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借款人需要衡量诉讼成本与追偿金额的大小。
总的来说,借款1000元也能提起诉讼追偿。借款人只要提供了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一般会受理诉讼。但借款人也要注意诉讼时效、举证责任和诉讼成本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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