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000能立案?驳回申请的判决书续写
借款金额较小,是否可以立案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近日,一份驳回借款1000元立案申请的判决书引发关注,引发了关于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争论。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小明向被告小张借款1000元,后小张逾期未还。小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小张返还借款及利息。法院经审查,驳回了小明的立案申请。
二、驳回立案申请的理由
法院驳回立案申请的理由主要有两点:
1. 借款金额较小,达不到立案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其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的;(二)因物权、担保物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其标的额在2万元以上的;(三)因侵害人身权益提起的诉讼,其标的额在1万元以上的。小明借款1000元,显然不符合上述立案标准。
2. 小明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事实
小明在起诉状中仅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借款证据,但该聊天记录无法证实小明已经实际借款给小张。法院认为,小明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诉讼请求,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要求的规定。
三、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对于借款纠纷,其立案标准为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事实争议较大、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本案中,法院驳回小明立案申请的理由是借款金额较小,不符合立案标准,且小明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事实。此判决书表明,借款金额较小,且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将驳回立案申请。当事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及时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收集和整理证据,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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