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0万不还起诉是否扣本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扣除本金的原因
在借款10万不还起诉的案件中,法院一般会扣除借款本金。原因如下:
侵犯债权人合法权益: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有权追回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等损失。
保护社会经济秩序:不按时偿还借款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法院通过扣除本金的方式对借款人施以制裁,维护债务合同的严肃性。
保障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扣除本金可以保障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减轻其因借款人违约而遭受的损害。
扣除本金的具体方式
法院扣除本金的具体方式视案件情况而定,常见方式如下:
按比例扣除:根据借款人偿还能力和债权债务情况,按比例扣除本金。
分期扣除:法院会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制定分期扣除本金的还款计划。
一次性扣除:如果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较强,法院会直接一次性扣除本金。
例外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不扣除借款本金:
借款人有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重大疾病等导致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
债权人同意不扣除本金:债权人出于人道主义或其他考虑,自愿放弃扣除本金。
法院酌情考虑:法院在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后,认为不扣除本金更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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