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5000不还如何追讨最新法律条文解读
一、民事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可以由借款人和借贷人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
二、刑事追究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胁迫、暴力等手段,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
(二)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
对于借款15000元不还的行为,如果借款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拒不归还,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诉讼维权
如果借款人拒不偿还借款,贷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注意事项
在借贷过程中,为了避免借款人不还款的风险,贷款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事项。
(二)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如抵押物或保证人。
(三)保留借款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
(四)在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时,及时采取追讨措施,如催款、发送律师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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