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万元不归还怎么处理
当借款1万元不归还时,债权人可采取以下法律手段追讨:
1、起诉追讨
依据《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后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会出具生效判决书。
2、申请支付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债务人无异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债权凭证后,确认债权人请求成立的,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否则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采取有效措施追讨
除法律手段外,债权人还可采取以下措施有效追讨欠款:
1、协商沟通
债权人应主动与债务人联系,协商还款方案。可以考虑分期还款、提供担保等灵活方式,以促成和解。
2、使用催收公司
债权人可以委托催收公司追讨欠款。催收公司拥有专业追讨手段和渠道,可对债务人施加一定压力,促其还款。
3、财产保全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可能时,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债务人的资产,防止其继续转移或处置财产。
4、申请强制执行
当债权人获得生效判决书或支付令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封、拍卖债务人财产等措施,以强制其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609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后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债务人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裁定准予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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