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万元以下如何起诉他人呢?法律条文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原告请求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当事人之间没有争议的事实,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的;
当事人对事实有争议,但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享有债权的;
当事人对事实有争议,但根据已有的证据能够认定债权人享有债权的。
其中,第二款规定适用于借款1万元以下的情况。即,债权人请求还款1万元以下的借款,且双方对事实有争议,但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诉讼流程详解
1. 提出申请
债权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书》,并附上证据材料。
2. 审查核实
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核实。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3. 送达支付令
支付令应当直接送达债务人。送达后,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
4. 处理异议
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状后5日内立案并安排开庭审理。
5. 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债权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享有债权,如借条、欠条、银行转账记录等。
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应当及时清偿债务或提出异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支付令程序仅适用于1万元以下的借款纠纷,超过1万元的借款纠纷,应当按照普通诉讼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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