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息税征收标准:最新解读
存款利息税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按月或者按季支付利息、红利,应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包括来自银行存款、定期存款、理财产品、债券利息等。
存款利息税免征额
为了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个人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享受每月20,000元的免征额。这意味着,每月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免征额计算
个人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超过20,000元的,超出部分需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额 = (存款利息收入 - 20,000) x 5%
纳税申报
对于未扣缴或扣缴不全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需要自行申报纳税。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税务机关代开申报表的方式申报。
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个人,可享受存款利息税收优惠政策:
无息存款利息免税:委托银行代保管的无息存款(如存折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债利息所得免税:个人取得的国债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特定理财产品利息所得减免:个人通过银行理财产品获得的利息所得,部分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注意要点
存款利息税免征额适用于个人所有存款账户的利息收入,包括在不同银行开立的账户。
超出免征额部分的存款利息收入,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存款利息税征收标准随着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变化,请关注最新税收政策动态。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