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时起诉所需材料
证明借贷关系的材料:
借条:明确借贷金额、利息、还款期限、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信息。
转账记录:证明借款已划入借款人账户。
欠条:如有,也可作为证明借贷关系的辅助材料。
证明已催收的材料:
催款通知书:通过邮件、短信或其他方式发送的催款通知。
电话录音:记录催款过程中的通话内容。
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或借款人已承认欠款的书面材料。
其他必备材料:
起诉状:包括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身份。
被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证明被告身份。
委托代理人诉讼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特殊情况下的材料:
借款合同:如果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则需要提供合同正本。
担保合同:如果存在担保人,则需要提供担保合同。
抵押合同:如果借款人提供了抵押物,则需要提供抵押合同。
收集材料的注意事项:
收集材料时要全面、准确,尽量提供能够直接证明借贷关系和催收事实的材料。
材料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如果无法收集到某些材料,可以向法庭申请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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