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如何写起诉状?
一、起诉条件
1. 借款合同或借条已到期;
2. 债权人已催收欠款,但债务人拒不归还或下落不明;
3. 借款金额已超过3000元。
二、起诉状内容
1. 起诉人(债权人)的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2. 被诉人(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联系方式(如不详,可写“下落不明”);
3. 借款事实:写明借款时间、金额、利息(如有)、借款来源(合同、借条);
4. 催收经过:写明催收时间、方式(电话、短信、邮件);
5. 诉讼请求:写明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诉讼费;
6. 证据清单:列明借款合同、借条、催收记录等证据。
三、起诉流程
1.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
2. 缴纳案件受理费;
3. 等待法院受理立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
4. 出庭参加庭审,提交证据,陈述事实、理由;
5. 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做出判决;
6. 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持胜诉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注意事项
1. 起诉状应一式两份,一份提交法院,一份留存自用;
2. 如债务人下落不明,可通过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
3. 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4. 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查封、冻结债务人财产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及时催收欠款,预防债务风险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如遇借款不还情况,当事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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