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0万只给了1万合法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具备以下要件:
标的明确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必须实际交付借款金额,并且借款人也必须收到借款。如果出借人只交付了1万元,而借款合同上却记载借款金额为10万元,则该合同因标的不明确而无效。
因证据不足免除偿还
当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款时,出借人负有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已经实际交付了借款。如果出借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经交付了10万元,则借款人可以依据证据不足主张免除偿还义务。
在实践中,出借人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其已经实际交付了借款:
银行转账记录
现金交付凭证
借条、收据等书面证据
证人证言
如果出借人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种证据,则其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借款人可以因证据不足而免除偿还义务。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因证据不足而免除偿还义务并不意味着借款人可以拒绝偿还借款。如果借款人确实收到了借款,即使出借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经交付了借款,借款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偿还义务。
因此,在借款时,借款人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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