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办理流程
借款人未偿还 15 万元贷款并申请减免至 10 万元的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证件准备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证件:
《借款合同》或《借条》
借款人身份证
抵押房产证
申请减免申请书
申请递交
申请人应携带上述证件到贷款银行或房产所在地的抵押登记机构(通常为市或县级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证。
减免审批
抵押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借款人的经济情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将经办人员核实情况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法院判决
审批通过后,抵押登记机构会出具《减免证明》。申请人持《减免证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法院判决确认借款本金减免至 10 万元。
房产证更正
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持法院判决书到抵押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产证更正手续。经核实后,抵押登记机构会更正房产证上的抵押信息,完成产权证办理。
减免条件
借款人申请减免贷款本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贷款已逾期且已达到一定期限(一般为 2 年以上)
借款人已丧失还款能力或还款能力极低
抵押房产的市场价值明显低于贷款余额
减免后,借款人仍保留部分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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