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组合贷款政策简介
宁波组合贷款政策是宁波市政府为支持刚需购房者而制定的贷款支持政策,允许购房者通过商业贷款加公积金贷款的组合方式购房。该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目前最新政策如下:
适用对象:宁波市户籍或具有宁波市连续2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记录的非宁波市户籍家庭。
贷款额度:商业贷款最高可申请至房屋评估价的70%,公积金贷款最高可申请至房屋评估价的30%。
贷款利率:商业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利率执行。
还款期限: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最长均为30年。
如何申请宁波组合贷款
1. 准备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收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资产证明材料
公积金缴存证明、贷款申请表等贷款申请材料
2. 提交申请
前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合作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银行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和房屋评估。
3. 审批放款
银行审查通过后,会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银行将向购房者发放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其他注意事项
组合贷款的月供额度一般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组合贷款的申请流程相对复杂,建议提前咨询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申请组合贷款时,应注意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条件和还款方式。
以上是宁波组合贷款最新政策和申请流程的介绍。如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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