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法院起诉带啥
当借款人不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务。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债权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证据材料
借条或欠条:证明借款事实和借款金额的书面凭证。
还款记录:如有还款记录,可证明债权人已履行催收义务。
通话记录或短信记录:证明债权人已多次催促借款人还款。
其他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借款合同等其他可以证明借款关系和债务金额的材料。
起诉书
起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原告(债权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② 被告(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③ 借款事实和经过,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借款期限等;
④ 被告不还款的事实,包括不还款金额、不还款期限等;
⑤ 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诉讼费等。
其他材料
① 身份证复印件: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 起诉状副本:根据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起诉状副本。
③ 证据材料复印件: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根据证据材料的数量确定份数。
④ 交纳诉讼费:根据起诉金额交纳相应的诉讼费。
注意事项
① 收集证据时,应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② 起诉书应简洁明了,表述准确,避免出现歧义。
③ 起诉前应先向借款人发送催款通知,以避免因诉前调解而延误诉讼时效。
④ 如果借款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以保障自己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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