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000块钱不还法院受不受理
在发生借款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法院是否受理纠纷,需要考虑诉讼标的额。那么,借1000块钱不还法院是否会受理呢?本文将从诉讼标的额的概念及其与法院受理的关联性进行阐述,以回答这个问题。
什么是诉讼标的额?
诉讼标的额是指原告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给付或履行的金钱数额或其他财产价值。它是法院受理案件和确定诉讼费用的重要依据。
诉讼标的额与法院受理的关联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其诉讼标的额应当符合法定的受理标准。对于不同的案件类型,受理标准不同。例如:
案件类型 | 受理标准 |
---|---|
给付之诉 | 500元以上 |
非给付之诉 | 1000元以上 |
从表中可以看出,对于给付之诉,即要求被告偿还金钱的案件,其诉讼标的额应当在500元以上;而对于非给付之诉,如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或返还财产等,其诉讼标的额应当在1000元以上。如果诉讼标的额不符合受理标准,法院将不会受理案件。
借1000块钱不还是否符合诉讼标的额?
借1000块钱不还属于给付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借款纠纷的诉讼标的额为借款本金。因此,借1000块钱不还的诉讼标的额为1000元,符合给付之诉的受理标准。也就是说,法院会受理借1000块钱不还的纠纷。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