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00万不承认借款诈骗案例
基本案情
张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张某拒不偿还,并否认借款事实。经法院审理,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件进展
一、侦查阶段
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认定张某涉嫌诈骗罪,对其立案侦查。
二、起诉阶段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证据充分,对其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张某辩称并未借款,借条系李某伪造。李某出示了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经过质证,法院采信了李某的证据,认为张某的辩解缺乏事实依据。
四、判决
法院最终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防范指南
一、借款前审查借款人信用
在借款之前,应详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包括征信报告、过往借款记录等。可以通过银行、征信机构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二、借款协议书面化
借款双方应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借条应当注明借款人、出借人、金额、用途、还款日期等关键要素。
三、保留借款凭证
借款人应妥善保管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借款凭证,以备不时之需。避免将借款凭证交由借款人保管,以免发生借款人毁损或伪造借款凭证的情况。
四、及时催收
借款到期后,出借人应及时催收。如借款人拒不还款,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
五、提高法律意识
防范诈骗需要提高法律意识。了解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明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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