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00万元无力偿还不必慌张
借了100万元无力偿还时,不少借款人会非常慌张,其实大可不必。法律上有规定,借款人因非故意原因无力偿还贷款的,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展期还款或减免利息。如果贷款人不同意,借款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可以分期偿还债务,一般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无力偿还债务的具体解决办法
1.与债权人协商:借款人可以主动联系债权人,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延长还款期限、分期还款、减免利息等请求,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
2.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如果与债权人协商不成,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法院判决后,借款人按照法院判决的内容履行债务即可。
3.申请破产:如果借款人的债务总额已经达到不能清偿的地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后,借款人的财产将由法院清算,并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给债权人。但是,破产会对借款人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影响以后的贷款和融资。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迟延履行返还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利息。”
2.《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人民法院依法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但不得追究刑事责任。借款人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身份或者手段骗取他人资金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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