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安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2月10日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贷款额度提高
《通知》规定,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最高40万元提高至最高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最高20万元提高至最高25万元。
贷款期限延长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可延长至30年。缴存职工年龄在50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可延长至25年。
还款方式调整
《通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缴存职工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下,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前期还款额中的利息较多,后期还款额中的本金较多。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下,每月还款额的前期较大,后期较小,利息总额较少。
异地贷款不受限
《通知》取消了我市缴存职工异地贷款的户籍限制。在定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在异地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但异地贷款的利率政策按照异地贷款所在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政策适用范围
《通知》明确,新出台的政策适用于2023年2月10日(含)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已发放的贷款,不适用新政策。
结语
定西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体系,切实提升缴存职工购房安居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政策,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住房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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