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结转成本
事业单位短期借款用于流动资产周转时,应按借款发生时确定的利率和借款期限,将借款利息平均摊入各月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利息
短期借款到期还款
当短期借款到期时,事业单位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短期借款转长期借款
当短期借款到期不能归还,且符合转长期借款条件时,事业单位可以将短期借款转为长期借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借款
贷:应付短期借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中期借款
中期借款是指借款期限在1至5年(含5年)之间的借款。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原则与短期借款基本相同,但利息摊销方式略有不同。
中期借款的利息可以按照直线法或有效利率法摊销。直线法是指将利息平均摊入各月借款期限内,每月计提的利息相等。有效利率法是指按照借款实际利率和未偿还借款余额计算利息,利息负担随借款余额的减少而递减。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的借款。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与中期借款基本相同,但利息摊销方式有所不同。
长期借款一般采用有效利率法摊销利息,即按照借款实际利率和未偿还借款余额计算利息。利息负担随借款余额的减少而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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