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是的,云南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异地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无法使用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申请指南
1. 申请条件
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缴存云南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连续足额缴存。
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云南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云南无尚未销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借款人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申请流程
登录云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首付款凭证等。
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云南缴存公积金余额的80%。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云南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利率按照借款人所在区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注意事项
借款人及其配偶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可合并使用。
借款人及其配偶需在异地公积金缴存地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含)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异地公积金缴存地必须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借款人及其配偶需满足异地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信用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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