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借钱10万追责父母或子女财产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以自己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以这些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
因此,如果亲戚以自己的房产或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10万元,其父母或子女作为保证人,则在亲戚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追责其房产或土地使用权。
追责父母或子女财产的条件
追责亲戚父母或子女财产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形成保证关系:亲戚的父母或子女必须为借款行为做出保证,并与债权人签订书面保证合同。
2. 主债权未得到清偿:在亲戚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必须向亲戚追偿主债权未果,才能向其父母或子女追责。
追责程序
追责父母或子女财产的程序如下:
1. 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亲戚的父母或子女承担保证责任。
2. 法院受理审理:法院受理诉讼后,依法进行审理,对证据进行审查,查明案件事实。
3. 判决确定:如果法院认定保证关系成立,且亲戚无力偿还主债权,则会判决亲戚的父母或子女承担保证责任。
4. 执行判决: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担保责任,以拍卖其房产或土地使用权来清偿债务。
需要注意的事项
追责父母或子女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保证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
2. 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的责任仅限于保证合同中约定的范围。
3.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一般与主债权的履行期限一致,但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同的保证期间。
4. 追索时效:向保证人追责的时效为2年,从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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