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户籍条件:
申请人或配偶为宿迁市户籍,或提供6个月及以上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证明。
缴存条件:
申请人已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低于最低月缴存额的1.5倍。
已购房者:
申请人必须为已购房者,且所购房屋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年龄条件: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
信用条件:
申请人及配偶征信良好,无逾期欠款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信用要求。
宿迁公积金贷款流程
1. 贷前咨询
申请人至公积金中心或指定代理银行咨询了解贷款相关政策和要求。
2. 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宿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至公积金中心或代理银行。
3. 审核评估
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的资质、还款能力和所购房屋等进行审核。
评估机构对所购房屋进行价值评估。
4. 审批放款
公积金中心根据审核评估结果做出贷款审批决定。
贷款审批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 签订借款合同
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宿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
6. 抵押登记
申请人将所购房屋抵押给公积金中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 还款管理
申请人按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并可通过公积金中心或代理银行进行还款。
温馨提示:
宿迁公积金贷款可分为组合贷款和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是指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形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所购房屋价值的80%。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具体利率以公积金中心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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