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会计分录
企业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时,其会计分录科目对应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编制要点
编制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区分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利息:定期存款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计入利息收入,而活期存款利息逐笔计入利息收入。
确认利息收入的时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利息收入应在实际收到银行利息时确认,不可预提。
确认利息收入的金额:利息收入的金额应以银行对账单或利息通知书为依据。
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编制分录后,应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是否与银行对账单一致,以确保分录正确无误。
妥善保管凭证:应妥善保管银行对账单或利息通知书等原始凭证,以备后续查账或审计使用。
分录实例
假设某企业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0,000元,则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利息收入 10,000
后续处理
企业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后,还需妥善处理后续事项,包括:
核算利息税费:根据税收法规,企业需对利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费应在编制分录时同时计提。
编制财务报表:利息收入应在企业损益表中作为收入项目列示。
定期对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和利息收入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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