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在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有购房贷款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1. 贷款购买住房用于居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等。
2. 贷款购买的房屋位于中国境内,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和自建住房。
扣除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
1.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住房贷款,允许在贷款期限内按每年10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总额不得超过利息总额。
2. 贷款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住房贷款,允许在贷款期限内按每年5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利息总额。
公积金缴存额是否计入扣除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仅限于贷款利息,不包括公积金缴存额。因此,公积金缴存额不计入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特别提示
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享受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需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2. 夫妻同时贷款且符合扣除条件的,扣除额度按照50:50的比例在双方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 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不影响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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