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全解
适用范围
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纳税人取得住房贷款并用于自有住房的期间内,按规定从其综合所得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首套住房:每月扣除利息限额为1200元,全年扣除限额为14400元。
二套住房:每月扣除利息限额为1000元,全年扣除限额为12000元。
计算方法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按月计算:当月已归还的住房贷款利息额不超过当月扣除限额的,全额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按年计算:全年已归还的住房贷款利息额不超过全年扣除限额的,全额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如果当月已归还的住房贷款利息额未扣除完,可将其计入下月的扣除额中,但不能跨年度扣除。
办理指南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在每年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向税务机关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材料包括:
住房贷款合同
贷款利息还款明细
个人所得税预扣税款证明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
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自然人电子申报所得税APP
注意事项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必须以自有住房为目的,用于其他用途的贷款利息不得扣除。
纳税人只允许对一套住房贷款利息进行扣除,不得多套并行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仅适用于个人所得税,不适用于其他税种。
若已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抵扣的,不能再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纳税人应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以免影响扣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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