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取个人定期存款利息税的历史
中国自1988年起对个人定期存款利息征收利息税,具体情况如下:
1988年至1996年
1988年至1996年,个人定期存款利息税税率为20%。这意味着,个人从定期存款中获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20%的利息税。
1997年至2007年
1997年至2007年,为了鼓励居民储蓄,中国对个人定期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在此期间,个人从定期存款中获得的利息收入,无需缴纳利息税。
2008年
2008年,由于全球金融危机,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中国恢复对个人定期存款利息征收利息税。2008年个人定期存款利息税税率为5%。
2009年至2010年
2009年至2010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将个人定期存款利息税税率下调至3%。
2011年至今
自2011年至今,个人定期存款利息税税率维持3%不变。这意味着,个人从定期存款中获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3%的利息税。
具体收取情况
个人定期存款利息税的具体收取情况如下:
利息收入 | 应缴税额 |
---|---|
500元 | 15元 |
1000元 | 30元 |
2000元 | 60元 |
5000元 | 150元 |
10000元 | 300元 |
例如,如果个人获得500元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应缴纳15元的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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