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100万不能直接抵税
个人借款100万不能直接抵扣个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对象为个人的各项应纳税所得额,借款本身不属于应纳税所得,因此不可抵扣。
个人消费贷利息支出在一定条件下可抵税
虽然借款本身不能抵税,但对于个人以消费为目的且用于购置住房(包括新建、购买、大修)的借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可抵扣的贷款利息支出计算公式
可抵扣的贷款利息支出 =(贷款本金×实际利率×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住房补贴)
抵扣条件
个人消费贷利息支出抵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
贷款利息已经在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发生前支付
抵扣上限
个人消费贷利息支出抵税额的上限为每年12000元。这意味着,即使可抵扣的贷款利息支出超过了12000元,也不能全额抵扣,只能抵扣12000元。
举个例子
假设小明个人借款100万元用于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期限为10年,实际利率为5%,则小明每年可抵扣的贷款利息支出为:
100万元×5%×10年 - 0 = 5万元
由于抵扣上限为12000元,因此小明只能抵扣12000元,剩余的38000元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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