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停息挂账法律法规具体规定
不良贷款停息挂账是指金融机构对暂时难以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的借款人,经核准后暂时不计收利息、停止催收本金,并将债务本金转入逾期未归还贷款账户,待借款人恢复偿债能力后,再继续计收利息和归还本金的一种信贷管理措施。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不良贷款停息挂账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核销和处置不良贷款。
第四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虚假核销或处置不良贷款。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核销管理办法》
第四章规定了不良贷款停息挂账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条件。
第十一条规定,符合停息挂账条件的借款人,应当向商业银行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自收到借款人书面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是否符合停息挂账条件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经审查符合停息挂账条件的,应当自审查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书面通知。
《关于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规定了商业银行可以对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企业主债务实施停息挂账。
第六条规定了停息挂账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停息挂账条件
根据《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不良贷款停息挂账条件的借款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借款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调整等原因,暂时丧失偿债能力,预计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恢复偿债能力。
借款人具有继续经营的条件和发展前景。
借款人已制定切实可行的恢复和发展计划。
借款人提供担保,足以保证在恢复偿债能力后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操作程序
不良贷款停息挂账的操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借款人向商业银行提交停息挂账申请。
2. 商业银行对借款人是否符合停息挂账条件进行审查。
4.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与商业银行签订停息挂账协议。
5. 商业银行将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计入逾期未归还贷款账户。
6. 借款人恢复偿债能力后,商业银行根据停息挂账协议的约定继续计收利息和归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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