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余额贷款50万以上的条件详解
上海公积金余额贷款指以上海地区缴纳的公积金余额作为贷款本金,为购买自住住房或改善现有住房条件而申请的贷款。贷款金额超过50万元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贷款额度限定
公积金余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已结清住房贷款的金额,且不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倍。
借款人资格
借款人为上海市户籍居民或长期在沪工作、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并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住房条件
贷款所购住房为借款人及其配偶家庭名下在上海市区购买的第一套自住住房或者改善型住房。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套自住住房: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未曾拥有过上海市区内的住房。
改善型住房: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已拥有上海市区内的一套住房,现因家庭人口增加或住房面积狭小等原因,需要购买更大面积或更高品质的住房。
还款能力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与月还款额之比应符合上海市住房贷款政策要求,一般不低于2:1。若月收入较低或有其他负债,则需另行提供担保。
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上海公积金余额贷款50万以上的申请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公积金缴存年限满2年以上,且近12个月内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
申请前连续6个月公积金月缴存额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
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贷款额度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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