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100万条件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上海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所购住房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抵押物作抵押,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其中,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
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100万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以上,且连续缴存满12个月;
已婚或离异(包括丧偶)且属于本市户籍的职工,或已婚或离异(包括丧偶)且夫妻双方均具有上海户籍的职工,或未婚且具有上海户籍且年满30周岁的职工;
申请贷款时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所购住房产权清晰,产权证齐全,没有抵押等情况;
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上海市域内自住普通商品住房(二手房除外);
符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续写部分适用范围
上海公积金贷款100万元适用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以下职工:
首次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职工;
已有住房且产权清晰,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职工;
职工将其名下住房出售,将所获房款加上公积金贷款,重新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职工;
职工的配偶名下已有住房,职工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并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的职工。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公积金贷款100万元的具体适用范围,可能会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职工应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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